【明報專訊】向來甚少對違規銀行職員「開刀」的證監會,昨日「重手」處分一名恒生銀行前職員,對他「釘牌」10年,是歷來證監會向銀行職員判罰最重的一次。證監會宣布,禁止恒生前職員高偉倫10年內重投業界,因他違規銷售投資產品,並在產品風險評估問卷上偽冒客戶簽名。據了解,高偉倫違規銷售的產品以股票掛產品(如ELN等)為主。
恒生已因應高偉倫的不當行為,將相關客戶的交易還原,作為賠償。恒生發言人表示,高偉倫已於07年離職。有銀行消息指出,高偉倫當年是恒生銀行分行的客戶經理,並不屬於私人銀行部門。消息指出,07年間市熾熱,恒生銷售很多不同種類的產品,亦曾銷售雷曼相關的股票掛票據(ELN),但一直無銷售雷曼迷債及精明債券。
綜合過往證監會的執法紀錄,證監會處分銀行的個案,只得寥寥數宗,明確針對銀行職員違規銷售投資產品的個案,今次可說是「開先河」。
未獲客戶授權進行投資
高偉倫的個案由金管局轉介證監會調查。證監會發現,於07年7月11日,高偉倫在客戶不知情及未獲客戶授權的情下,透過客戶的恒生投資戶口,進行2宗投資交易,涉資超過350萬元。他更在兩份銀行文件(一是投資產品認購表格,二是風險評估問卷)上,提供虛假資料,更欺騙僱主,指稱文件載有相關客戶的資料。
高偉倫亦被發現,曾在產品風險評估問卷上,偽冒客戶簽名,更游說有關客戶向恒生隱瞞事實,以圖洗脫本身的失當行為。
銀行職員冒認客戶簽訂認購和風險評估文件,其實時有所聞,不少雷曼迷債投資者亦表示,是銀行職員代為填寫風險評估文件,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早前在立法會雷曼事件調查聆訊上,亦承認有接獲這類投訴。
證監擬為投資產品引冷靜期
另外,為加強規管投資產品銷售,證監會今天將發表諮詢文件,建議引入多項措施堵塞現行的規管漏洞。據了解,諮詢內容包括建議引入「冷靜期」(即容許投資者在認購產品後的一段日子,無條件終止認購合約)、定義何謂結構產品、加入新的投資者類別、修訂現行「專業投資者」的定義、披露中介人銷售投資產品的佣金資料等。